解析:
在处理涉及二孩离婚的抚养权争议问题时,法院或法官往往需要依据一系列复杂的因素来作出判决,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年龄及他们自身的意愿,双亲各自的财产状况、照顾子女所需的能力和意愿,以及是否能够为孩子们提供稳定而良好的生活与成长环境等。总体来看,针对不足两岁的婴儿,原则上将给予母亲抚养权;针对两至八岁的儿童,法院或法官将会以周全地考虑上述多种因素为主导原则;
至于八岁以上的青少年,则会充分尊重他们自己的意愿。
然而,若其中一方存在着对孩子成长发展有害的行为习惯或者犯罪记录等不良情况,这无疑会对他她们争夺抚养权造成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