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般而言,夫妻共有财产并不属于任何一方的父母有权利直接予以分割的范围之内。所谓的夫妻共有财产,实为配偶双方基于婚姻关系而共同拥有并可以自行支配的财产。除非存在特别的约定或者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否则,父母均无法直接对夫妻共有的财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割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