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继承人正式进行遗产分配之前,首要任务是准确地界定继承人所应继承的财产范围以及检查是否存在有效的遗嘱(若存在的话)。紧跟着这个步骤,便需要进行公正程序来确认继承人的合法身份及其对被继承人财产的法定继承权。紧接着,便是处理房产过户的相关事宜,包括准备和提交各类必要的证明文件以及缴纳常规的税费等等。在费用的构成上,公证费用将由提出公证申请的继承人自行承担;
至于在房地产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种类,例如契税等等,则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对应的继承人独立履行缴纳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