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通常需要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工伤鉴定的申请。完成这项申请之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通常会在6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情况作出鉴定结论。若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则可以延长至90个自然日之内。
然而,这个时间并不绝对,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在接受工伤鉴定之前,必须已经完成工伤认定程序。
同时,在进行工伤鉴定之前,治疗过程中的伤势应当已经相对稳定了下来,这样才能对患者因患病带来的企业劳动能力进行准确评估和判断。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