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针对经济补偿女方的具体金额,实际上并无固定的衡量标准,而是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方式、双方各自的经济实力、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长度、对于家庭生活所做出的贡献大小以及某一方是否在婚姻过程中存在着不当行为等。若男方具备较为优越的经济条件,而女方则为家庭付出了较多的心血和精力,亦或因为男方在婚姻中的过失而导致的离婚局面,那么在离婚协议中的经济补偿额度便有可能相应提高;反之若男女双方在经济实力方面相当,并且在婚前婚后都未曾出现过任何异常现象,那么经济补偿的数额则很可能会相应减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