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九级伤残所能获得的补偿费用问题,并非依照每月情况来进行判断和计算,而是需要综合考虑诸多要素以得出最后结果。通常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即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其中,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是根据受害人的个人工资水平,按照9个月的期限进行定额支付。
至于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因其地区差异和政策变化而有所出入。
同时,对于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以及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内容,也应在此考虑之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