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当今时代,个人信息泄露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和潜在隐患不容忽视。
首先,大量的未知电话和短信骚扰公众的正常生活,其中涉及大量的无用广告信息以及推销来电。
其次,由于利益驱动,犯罪团伙有可能凭借被非法获取的隐私信息进行欺诈活动或者盗取信用卡内的各种资金。
另外,由于这些隐私信息的泄露,广大民众的个人声誉也将受到严重威胁,例如恶意攻击者散布虚假信息或是在网络上传播不当言论及行为。除此之外,个人信息的泄露还有可能使当事人面临潜在的生命危险,比如遭到陌生人的盯梢甚至是人身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