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介绍卖淫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下: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情况: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情形
以下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可能导致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
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
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立案标准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包括:
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