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裁决依据主要涵盖了孩子的年龄层次、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需关注到孩子自身的主观意愿。若孩子尚未满两周岁,一般倾向于将监护权授予其母亲,除非在此期间母亲存在着明显的无法履行抚养职责的障碍或者不利因素。而对于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孩子,法院将会全面评估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以及教育资源等多重因素,并以确保孩子能够获得更为健康、有利的成长环境作为最终的裁决依据。
至于八周岁及以上的孩子,他们的个人意愿往往会成为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关键性因素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