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中涉及到的金额通常是依据被告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取的违法收入加以计算得出的,这个范围涵盖了因侵犯版权中所涉及各类收支,例如通过销售侵权复制品所获得的收入、通过互联网进行传播所产生的收益等等。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法准确计算出违法所得,那么将依照非法经营数额作为替代标准进行衡量。
具体来说,就是将侵权复制品的数量与标价相乘后所得结果作为参考数值。
另外,在计算过程中,我们也会充分考虑到对著作权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