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叫什么寻衅滋事的罪名?简单的说就是有些人做了一些让别人觉得不舒服或者讨厌的事情。他们随随便便就去打的人,而且搞得特别恶劣;还有就是他们追着人家跑,拦住人家不让走,还骂人家,甚至威胁恐吓人家,做得也特别过分;再有就是他们强制性的抢东西,或者随便破坏、占为己有,而且这种行为已经很严重了;最后就是他们在大家都想安静待着的地方,比如商场、公园,突然开始捣蛋,制造出秩序很混乱的局面。这些行为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没事找事,故意挑衅,欺负弱小,扰乱社会秩序等等。不过判断这个罪名成立与否,不能只看表面现象,还要考虑到他们做这些事情时的想法和目的,以及他们用了什么样的方法,对别人产生了多大的伤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