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限通常设定为三年。此种情形下,倘若出现某人拖欠借款且拒绝偿还的情况,则您须在三年之内启动相关诉讼程序。
然而,若存在特殊状况,例如对方自愿承诺履行还款责任,或者您曾向对方明确提出过权利主张等,那么诉讼时效便有可能被中止,并需从新开始计算。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发现对方拖欠款项且未予归还的第一时间内,立即采取法律措施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