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立案标准主要涵盖如下几个方面:确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采取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避事故现场的行为;对自身所承担的事故责任存在质疑,选择驾驶车辆脱离事故现场;在饮酒后驾车或者持有无效驾驶证等特定情形下,主动向警方报告事故情况并承诺守候在事故现场等待处置,然而却违背承诺,在遗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之后又重新返回;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救治,但是并没有报告事故情况并且擅自离开医疗机构;同样地,虽然将受伤人员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但是为伤员或其亲属留下虚假姓名、错误地址以及无法联系的联系方式后就离去;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期间,由于某种原因故意躲避而不能提供有效信息的情况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