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因交通事故引发旧疾的情况下,受害者完全有权利依法向交通事故对损害结果负有责任的当事人要求赔偿。
然而,至关重要的是,其需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所述旧症确实缘于此次交通事故。若经查验评估,受害者因事故而遭受的损伤与其有明确的因果关联性,那么负有责任方对于患者所需支付的治疗费用及其它相关支出如交通费、护工费以及营养费都应该按比例进行赔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