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如您符合特定条件,即可在异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的补领。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您亲自前往异地受理点,提出更换或补办居民身份证的请求,并认真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就行了。若需要更换新证,只须提交旧证件;而如果是补领,则只需出示居民户口簿或者暂住证,以便公安部门通过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进行验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