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宪法与法律规定,法律解释权归属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个专门机构手中。在此基础上,包括被赋予了高级别的授权权限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国务院等国家级行政机构;同时,亦包括中央和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委会,以及代表地方各级政府的省级、自治区级、直辖市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它们都有权依据自身职责范围内的需求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相关法律解释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