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体系中,聚众淫乱罪作为具体刑法罪名,意指:行为人在大众面前毫不掩饰地展现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道德规范的蔑视,组建大批男性与女性群体,并以淫秽放荡行为进行群体性活动。任何年龄段满十六岁且具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自然人,皆可能构成该项犯罪。此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便是于公共环境中的秩序。举例来说,所谓公共秩序即为通过个体与群体共同遵守相应社会结构中所设定的生活规则,以维护有序的公共生活状态。若有人违背此类公共生活规则,便会使公共生活陷入混乱无序的境地。
法律依据:
《刑法》
第301条
【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