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控告犯有挪用公款罪的涉事人员,拘留期限上限为37天。在实际情况中,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应将被拘留者逮捕,其应在拘留之日起的第三个工作日之内提出申请,如遇特殊情形时,亦可申请延期一至四天。
至于针对那些流窜犯罪、反复违法以及以团伙形式进行的重大案件嫌疑人来说,提请检察院审查并做出批捕或不予批准决定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在此过程中,检察院需在收到提交材料后的七个工作日内给出反馈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