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拖欠款项却始终不肯偿还之人提起诉讼后所能预见的胜诉时限,实在是无法精确地进行预先评估,因为这将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讼事件件本身的繁复程度、认证资料是否足够充分以及法庭在处理此类事宜时所需要的整体工作效率等等。普遍来看,若该案件的来龙去脉清晰明确且所获取之证据资料充实可靠,那么可能会在短则数个月之内,就能够得到最终的判决结果。然而,若是案情错综复杂,涉及到的认证线索众多或者还需进行相关技术鉴定等事宜,那么过程耗费的时间也就自然会长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