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临村民耕地遭他人非法侵占的情形时,农村集体组织有权采取合法途径寻求解决方法。首要工作是尝试以和平方式与侵占者进行协商,敦促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返还所占据的农田。如双方未能就此事宜达成一致,则应尽快着手搜集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所有权证明资料以及对方侵占土地的确凿证据等,随后将这些材料提交至所属地区的乡镇政府或者土地资源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请求相关部门介入并进行调和和处理。若通过上述调和手段仍然无法达到预期效果,当事人仍有权利向上诉法院提出诉讼申请,要求对方立即停止对自身权益的侵害,排除所有可能存在的阻碍因素,恢复原有土地状况,同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