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发生盗窃后进行销赃之举的情况下,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一般并不视为构成数项罪行,而仅仅将其视作盗窃罪行中的一种情节,在量刑过程中加以综合考量。当盗窃行为已经完成之际,销赃行为实际上是对于盗窃所获财物的处置方式,并不能独立地构成新的犯罪行为。之所以如此认定,主要原因在于销赃行为往往被视为盗窃行为的自然延续和必然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