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所谓轻微事故,一般的定义是指所产生的财产损害额度相对较低,且当事人的人身伤害程度较轻的事故类型。这类事故可以列举为诸如车辆间的轻微碰撞或刮擦,其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规模并不大,同时,当事人也仅仅遭受了诸如皮肤擦伤、软组织挫伤等轻微的身体伤害,这些伤害并没有对他们的日常生活以及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在事故发生之后,涉事车辆仍然能够保持正常的运行状态,并且交通状况并未因此而出现严重的拥堵现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以下道路交通事故,但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嫌疑的除外:
(一)财产损失事故;
(二)受伤当事人伤势轻微,各方当事人一致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伤人事故。
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