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期限宣告终结。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取保候审期限的上限为十二个月;若期限届满后案件尚未完结的,应依法解除该取保候审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者不应再面临刑事追责的情况。例如,经过深入调查,证实其并无犯罪行为或犯罪情节极其轻微,不足以构成犯罪的。
此外,倘若取保候审人员违反了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有必要对其实施逮捕时,亦将同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