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诉案件审理过程中,主要关注与核心要素在于证据的真实性以及全面性。对于这些证据,它们必须具备充足且确凿的说服力,足以支撑起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的结论。作为公诉方,我们将竭尽全力地搜集各类证据,其中既包括实物证据,也涵盖了言辞证据等多种形式,以期构建出一个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条,从而有力地证实犯罪行为的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原则】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