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买卖合同一旦被依法撤销,货物就理所当然地需归还给原始所有人。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货物因为偶发因素或者自然损耗已经产生了损坏或部分消耗,此时便要根据买卖双方各自的过失情况,按照公正平等的原则,合理地分配由此引发的损失。在进行货物返还步骤时,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力争将双方的损失降至最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