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合同保全这一法律制度中,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实施,即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
然而,这并不包含诸如合同的变更、转让以及解除等其他相关内容。合同保全的根本宗旨在于确保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使其债权能够顺利实现。其核心关注点在于防范债务人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如恶意减少自身财产,进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潜在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