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电动车发生碰撞事故后,其中一方遭受了伤害,责任的判定需要结合诸多复杂的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分析。例如,双方的行车路径、车速以及是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等都是重要的考量标准。假设一方违犯了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或者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那么他们往往会被认定为主要甚至是全责方。
然而,若双方均存在过错,那么责任的分配就可能根据各自过错的严重性进行合理的分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