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男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女方有权选择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在此过程中,女方需充分搜集男方实施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例如报警记录、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以及其他证人的证言等。在准备充足的情况下,女方可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对受害方的离婚请求予以积极支持,同时在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权问题上给予适当的关照与倾斜。通过此种途径,能够更为有效地维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