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实施了行政拘留并已获得批准外出就医之后,在较为普通的情况下,被拘留人需在康复完全后返回原定地点继续履行尚未结束的行政拘留期限。
然而,关于是否确实有必要返回原处或是以何种时间节点返回,则应依据他们的身体状况的复原程度以及由相关部门进行的综合审核来做出判断与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