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便在未产生可靠证据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发起诉讼活动。然而,这无疑将给当事人带来更大的诉讼失败风险。在此种情形之下,你需要尽力以最精确、清晰的方式对债务形成过程中的相关事实与经过展开论述。法院在接收到各方作出的陈述以及所提交资料的基础上,有权利和责任开展必要的调查与审理工作。但是,若能获得强有力的证据支持,无疑将会大幅度提升胜诉的概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