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所需提交的材料通常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份书面申请书,内容需明确阐述申请执行者与被执行者的主体身份信息、执行请求的缘由、具体事项以及执行标的额等详细信息;
其次,需提供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的原始资料以及其副本,例如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等;
第三部分则为申请者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件、公司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等文件资料;
第四部分则是针对委托他人代理申请的情况,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最后一部分则是准备能够证实被执行方财产状况的相关文件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