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重大医疗事故的确立通常依据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对患者人身健康产生显著且不可逆转的损伤,例如导致伤残、重要器官功能严重衰退甚至死亡;医务工作者出现严重违背相关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各行业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各类诊疗护理规范及其常规操作规程的行为表现;导致患者受到伤害的医疗过失行为与其所遭受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着直接而明确的因果关联性。例如,在实施手术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将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体内,从而引发严重的感染等不良后果。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