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房地产争议案件的审判权限分配问题,应遵循以下原则:由事件所涉及具体房产所在地区的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决。在此基础上,若系由于涉及不动产的纷争而引发的诉讼,那么此案将被归类为不动产纠纷,依法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处理。再者,针对在港口作业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纷争,提出的诉讼请求也应由港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持有受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