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状况下,房屋建造过程中出现的滞后情况,例如工程暂停甚至项目走向崩溃的局面,并不能导致购房者停止偿还贷款。然而,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形,例如;房屋建造工程由于银行违规操作,如未能严格依照规定将预售所得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未能对开发商的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资金流动进行合理监督和审查,或者是当发展商在保障建筑工程进度方面严重失职时却向其一次性提供大量贷款等因素,都可能导致购房者有足够理由选择停止支付贷款。此外,如果某套房产的购买过程涉及违法欺诈行为,例如开发商使用欺骗性手段诱使购房者参与申请贷款,而实际情况却是由于该项贷款存在欺诈行为才导致购房者决定停止支付贷款;又或是购房者并非本人亲自申请贷款,而是由房地产开发商超越权限代替办理的,而购房者本身对此毫不知情,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也权利选择停止支付贷款并提出解除贷款合约等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