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案件后会立即处理,但法院处理问题的方式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的。
如必须在立案受理后的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向被告送达、必须给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确定举证期限,必须开庭审理,必须以判决书、调解书或者裁定书的形式向当事人明确表示、反映法院的处理结果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