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国际通用惯例,仲裁费用的收取通常与仲裁金额成正比关系。
具体来说,1000元以下的争议额对应的仲裁费用为40元到100元;
1001元至50000元的争议额将依照4%到5%的比例进行支付;而50001元至100000元的争议额则根据3%到4%的比例进行支付;在100001元至20000元的争议额范围内,将依据2%到3%的比例进行支付;对于200001元至500000元的争议额,将按照1%到2%的比例进行支付;
至于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争议额,其对应的仲裁费用将按照0.5%到1%的比例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38条“当事人应当对其申请、答辩和反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出证据。仲裁庭认为必要时,可以自行调查事实,收集证据。”该规则第39条还规定:“仲裁庭可以就案件的专门问题向专家咨询或者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如果仲裁庭进行上述工作,则必然会发生调查取证费,这部分费用应由当事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