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您购买的房产中发现质量问题之际,根据相关法规的规定,您享有寻求开发商协助并采取维权措施的权利。
首先,您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合理的维修请求,如果开发商未能及时回复或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您的期望,那么您可能需要思考是否需要采用更加有力的维权方式,例如要求退回购房款项等等。若您与开发商就此事产生了争议且无法达到共识,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通过提起诉讼以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我们强烈建议您先行咨询相关的律师事务所,以获得更为全面和深入的法律指导意见,从而使您能够更好地理解并运用相关的法律条款。对于各类房产质量问题,法律均已制定出相应的处理策略。若因房屋的主要承重结构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该房产无法正常使用,那么购买者将有权向法院申请解除该份合同,同时要求得到适当的经济补偿以弥补损失。但是,若此类情况仅对房屋的日常居住造成了轻微的困扰,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购买者解除合同,最多只能允许他们要求卖方进行修复工作,并且在此过程中所引发的交货延迟责任以及其他损失皆应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其他质量缺陷,由于它们在主观感受上并未对居住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购买者只能要求卖方进行维修,并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但仍然无权以此为理由提起解除合同的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