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二手房交易纠纷的诉讼程序如下:
首先,提起诉讼的主体需要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书面诉状,以获得案件受理;随后,当事人需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以便法院在接后续的诉讼步骤;紧接着,法院会发布开庭公告,并在收到公告后的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各方当事人具体的开庭时间;在开庭当日,各方应携带完备的资料准时到达法庭,进行证据展示、辩论以及发表个人观点等环节;若法庭能够成功调解争议,则会出具调解书;如调解失败,则由合议庭进行公开审理,并作出最终裁决;
最后,各方需耐心等待法院的判决结果,并根据判决内容积极履行相关义务或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第一百三十二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