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您在与商业主体之间出现了纷争或者矛盾,优先考虑向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投诉。然而,在遭遇来自该等执法机关的解决方案后仍然对其结果表示不满时,尊贵的客户群体可以进一步考虑寻求消费者保护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机构的协助,努力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尝试尽快解决所面临的问题。当然,假如贵方曾经与经营者签署过具备法律效力的仲裁条约,亦可根据这一约定向特定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期求得到公平、公正的裁决结果。另外,为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贵方还有权将诉状进一步提交给具有管辖权力的人民法院,恳请法院启动执法解决争议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