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为十二个月。倘若在取保候审期内,案件的侦查、起诉及审判过程未曾间断,且未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亦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现象发生,那么在开庭当日,被取保候审者通常将无需被羁押。然而,若出现上述任一状况,则有可能被解除取保候审并重新收监。因此,是否会在开庭当日被羁押,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案件的推进程度、法律程序的实施以及司法机构的裁决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