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被告者通常无需遭受拘禁之苦,然而他们仍须恪守法律约束,如严格遵守不可擅自离开居住地之规定,并且保证能够随时听从传唤而立即出现。倘若法院判定该被告者存在规避审判的可能性或具有社会危害性,那么在开庭审理之时,他们便有可能面临羁押的命运。这一切都将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专业判断来做出最终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