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被网络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他们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这主要是依据他们的行为是否满足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中所指定的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进行评估判断。倘若符合其中任何一项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的刑罚较轻、身患重病、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儿等,同时采取取保候审又不会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话,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关于取保候审的时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发现不应再追究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则应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总的来说,对于被网络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以及取保候审的时限问题,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考虑和判断。只要符合条件并且遵守取保候审的时限规定,理论上就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