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合同撤销和解除这两种制度在各方面的异同问题,具体表现如下:首要之处在于,其引发的原因大相径庭:前者往往源于重大误解、欺瞒诈骗或者威逼恐吓等法定情节的出现;
然而后者,即合同解除,有时候却是由于另一方违约或遭遇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导致。
其次,二者所产生的法律效果亦有所区别:当合同被撤销之后,它将自始至终地失去效力;而解除则意味着合同的履行过程被终止,在此情况下,可能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等相关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