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伤残鉴定等级为八级所能获得的补偿数额,因地域差异以及伤者个人实际情况(例如工资收入水平和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医药费用等)的差异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赔偿金额主要包含以下几个部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另外在特定情况下还有可能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方式是以伤者本人十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计算;
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则由各个省市根据当地社会发展状况和民众生活水平自行制定。若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该笔款项中还应涵盖医疗费用开支、误工报酬、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贴费用、必要的营养费用等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