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主动投案自首者入罪后,一般会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获得相应比例的处罚减轻。原则上讲,若犯罪嫌疑人事先自动向司法机关投案,且自愿、诚实地交代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在审判量刑过程中将得到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理。针对罪行相对轻微的情况,甚至有可能豁免惩罚。例如,减轻处罚的具体幅度,会充分虑及犯罪行为的严重性、情节的恶劣程度、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自首人自我认罪的积极性、供述内容的全面性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