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玩忽职守罪属于典型的结果犯类型。所谓结果犯,是指在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之行为的基础上,还必须产生特定的法律规定的犯罪结果之后,方可达到既遂状态。具体到玩忽职守罪而言,其构成要素包括“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意味着仅有该类恶劣后果的出现,才有可能被确认为玩忽职守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