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案件中,若情节相对较轻,尚不足以构成刑事犯罪,其行为人有望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通常情况下,具体的处罚决定必须考虑到伤害行为的实施方式、使用的手段、产生的结果及其行为人所表现出的主观恶意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倘若受害者所承受的伤害后果并不严重,例如只是轻微的皮肉损伤,并且行为人能够及时反思过错,展现出诚恳的忏悔态度,同时积极地向受害者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那么其有可能获得行政拘留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