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离婚调解诉讼案件的审理时间节点,一般自该案正式立卷之日起,有约三个月份的审理周期。
然而若存在某种特殊情形需求延缓继续审理,需经由所在法院的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将审理时限延长六个月之久。若仍须延长审理周期,则应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并取得批准同意。综合来看,设定离婚调解案件的审理期限,其宗旨在于确保各类案件能够在既定期间内,依法律规定程序圆满完成审结工作,且充分尊重并保护申请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对于案件的具体复杂性进行细致分析和全面把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