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委托律师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中途撤回委托的可能性。
然而,这可能需要依据于委托合同中的相关协定来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倘若并未对该事项进行具体协议,通常情况下,委托人需承担向律師支付其已完成工作部分的服务费用。撤销委托势必对案件办理效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干扰,故在此类事宜上决策时务必审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