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上诉可不是从人家寄给你那天开始计算!就我们平时说的民事或者行政案子来说,如果你对地方法院的第一次审判结果不满意的话,你有权利在收到判决书的那一天开始算起,15天内去上一级法院上诉。当然了,如果你觉得地方法院的第一次裁决有问题,你也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的10天内去上一级法院上诉。但是,如果是刑事案子的话,那就有点不同了。如果你对判决结果不满意,你只有10天的时间来上诉;而如果你对裁决结果不满意,你则只有5天的时间来上诉。而且,这是从你收到判决书或裁决书的第二天开始算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